防黑心米餅再現 食藥署將氮氣納入食品添加物明年上路
去年3月有黑心廠商違法以工業用氮氣填充於米餅包裝,引起外界譁然。食藥署今日宣布將「氮氣」列入「食品添加物」,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表示,氮氣規範強度會提高,要求業者要查驗登記、追溯系統和三級品管等,且氮氣純度到達99%、通過物理化學測試,對於防範黑心業者和追溯販賣源頭有很大幫助。
廖家鼎指出,過去氮氣僅列為一般食物原料,多用於洋芋片等零食填充或飲料填充,如今改為「食品添加物」規範更嚴格,自去年進行修法預告後也未獲反彈,新規範對於業者有一定強度規範,也能保障食品安全。
食藥署表示,除氮氣外,包含「L-5-甲基四氫葉酸鈣」也宣布納為食品添加物項目,同時參考國際標準,修正「乳鐵蛋白」與「單及雙脂肪酸甘油二乙醯酒石酸酯」的規格標準。
廖家鼎指出,「L-5-甲基四氫葉酸鈣」是屬於國外較新型葉酸化合物,吸收率較好,多使用於孕婦補充,促進胎兒發育,台灣參考歐盟、聯合國新規納入食品添加劑規範,對重金屬含量、添加純度有所要求,讓民眾多一種葉酸選擇。
另外「乳鐵蛋白」與「單及雙脂肪酸甘油二乙醯酒石酸酯」兩項標準修正的內容較少,廖家鼎表示,前者也是營養添加劑多添加於沖泡粉末補充,後者是乳化劑多用冰淇淋等食物中,針對含量標示等有一定規範。
目前除了「L-5-甲基四氫葉酸鈣」自去年預告後,今天起公告後就開始實施。其餘規格標準則自今日公告後,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,讓業者能夠有時間進行調整。
同時衛生機關對於市售食品中之食品添加物持續進行監測,如發現有違反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之規定者,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,依同法第47條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