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消協:不存在「食品級」化妝品 兒童彩妝易與玩具混淆?
來源:香港01 / 圖片:- / 作者:林芷瑩
愛美是人的天性,除了成年人會化妝,近年化妝品市場逐漸顯現低齡化的趨勢,市場上更有不少「兒童化妝品」,宣稱是「食品級」的化妝品等。
近期,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中國保健協會化妝品發展工作委員會(下稱兩協會)發出特別提示,提醒市民市場上根本不存在所謂的「食品級」可食用化妝品,誤當食物攝入存在安全風險。
兒童化妝品是指適用於12歲以下兒童,具有清潔、保濕、爽身、防曬等功效的化妝品。對於標上「適用於全人群」、「全家使用」等字,或利用商標、圖案、諧音、字母、漢語拼音、數字、符號、包裝形式等暗示產品使用人群包含兒童的產品,也按照兒童化妝品管理。
據統計,中國每年至少有5000萬兒童使用化妝品,估算兒童化妝品市場份額已近50億元(人民幣,下同),且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。
市場上,唇膏、指甲油、眼影、閃粉等兒童化妝品琳瑯滿目,但仍有不法商家未持生產許可證生產兒童化妝品、偽造廠名廠址、非法添加激素和抗感染類藥物、宣稱「食品級」化妝品、售賣的「彩妝玩具」易被當成兒童化妝品等。
3歲以下嬰幼兒不宜使用「彩妝」
兩協會指出,與成人相比,兒童的皮膚屏障功能尚未成熟,對外界刺激的易感性較強、防禦能力較差,對細菌感染的易感性也較強。上述皮膚特點決定了兒童對化妝品配方有更特殊的考量,不僅兒童化妝品與成人化妝品有較大不同,3歲以下嬰幼兒與3至12歲兒童所使用的化妝品也不同。
按規定,0至3歲嬰幼兒使用的化妝品功效宣稱中不包括美容修飾、卸妝等「彩妝」類別;若彩妝化妝品標籤宣稱3歲以下嬰幼兒可用,則屬於違法行為。
不存在「食品級」化妝品
兩協會表示,不少商家在生產化妝品時使用了某些可用於生產「食品」的原料,卻藉此將產品稱為「食品級」化妝品,暗示讓兒童使用更安全。
事實上,化妝品和食品是兩種不同類別的產品,依據不同的法規規定,適用不同的產品標準、原料要求、生產條件等,因此根本不存在所謂的「食品級」化妝品。《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》明確規定,兒童化妝品標籤不得標註「食品級」「可食用」等詞或食品有關圖案。
在日常使用中,唇膏等少量的兒童化妝品被舔食入口是不必過於擔心,由於攝入量較少,一般仍在安全容許的範圍內。若將兒童化妝品誤當作食品大量攝入,則可能導致健康風險,如有不適就要及時求醫。
嚴格區分兒童化妝品與玩具
在市場上,包括眼影、胭脂、唇膏、指甲油等組成的化妝品套裝熱銷。然而,這類產品大多是僅供玩偶等塗飾用的「彩妝玩具」,產品僅按照玩具的生產標準和質檢標準作生產、檢驗,並未依法在藥監部門完成產品的註冊或備案,不作為兒童化妝品管理。
按照一般玩具產品標準生產的彩妝產品,可能含有不適宜作為化妝品原料使用的物質,如安全風險相對較高的著色劑等,若當化妝品使用可能會刺激兒童皮膚。
此外,「彩妝玩具」還可能存在重金屬超標的問題。以鉛超標為例,過量吸收鉛會損害身體多個系統,影響兒童智力發育。
兩協會提醒,若產品出現變色、油水分離、霉斑等或有異味,應停止使用。初次使用某款兒童化妝品時,建議先選擇少量、稀釋或局部試用等方式查看是否會產生不良反應,若有不適應立即停用。
去年12月,國家藥監局推出兒童化妝品「小金盾」標誌,自2022年5月1日起,申請註冊或備案的兒童化妝品,必須標註「小金盾」標誌;此前申請註冊或備案的兒童化妝品,需於2023年5月1日前完成產品標籤更新。